各位老师:
各种类型课程规范如下,
1、实习课程,按教研室制定的实习教学计划(含学生自主实习的申请书和协议)执行(建议建设实实习内容剖析展示课件,提高实习实效)。(电行政〔2018〕6 号:《关于本科学生实习教学工作》)
2、“动手集中实践”、“毕业设计”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申报选题,分别对学生进行指导,统一按要求开展(包括选题征集,自主开展动员,督查,答辩,成绩评定)。(电行政〔2018〕8 号:《关于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教学工作的补充规定》;电行政〔2018〕7 号:《关于本科学生动手集中实践课程教学工作的规定》)
3、理论课、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(专业基础实训,接线安装实训,动模实验),要进一步规范《课程说明与教学日历》,模板见附件,下个学期执行(本学期若未交教学日历的,也可按模板撰写)。
本科教学办
2019年3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