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动化16级老师及同学:
现将《测控装置与系统设计实训》实践课程督查、答辩,成绩录入的工作安排如下,请各位老师和同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。
1.报告撰写。请各位同学按《关于本科学生动手集中实践课程教学工作的规定(试行)》(电行政〔2018〕7号),(以下简称规定) ,附件6《动手集中实践课程报告模板》撰写课程实践报告。注意内容及格式。请指导老师务必把好关。
2.督查。被抽查到督导督查的学生,请于6月17日下午5:30之前将实践课程报告交到学院315,具体抽查通知请看附件 :《测控装置与系统设计实训》课程报告抽查的通知。督查将对被抽查的课程报告划分档次,划分到A挡的实践报告为合格,被划分到B挡的实践报告需要整改,被划分到C挡的报告仅给一次机会延期考核。
3.答辩及其评分:课程答辩安排在6月23日-25日,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指导老师自行安排。各位学生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准备答辩材料,如PPT等。答辩老师应在答辩时给出答辩成绩,答辩成绩评分标准见《规定》(电行政〔2018〕7号) ,附件9。
4.实践课程评分:6月25日—6月30日学生根据答辩老师的意见修改实践报告,并提交给指导老师检查,至此学生完成整个实践课程。指导老师根据学生的完成质量给出平时成绩。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(40%)和答辩成绩(60%)组成(见《规定》附件8)。各指导老师给出课程成绩后及时把课程成绩提交给负责登分的老师。
5.材料归档。各班7月2日前收齐本班的课程报告,以班为单位交到教学办315。材料归档完毕之后,录入成绩的老师在教务系统上传成绩,请各位同学务必准时提交课程报告。
6.成绩录入。负责登分的老师在材料归档后,7月4日前录入成绩。不按时提交材料的学生成绩登记为0。
教学办公室
2019年6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