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远程视频答辩
1、各答辩组自行选择视频答辩工具,并组织好答辩学生进行答辩。
2、远程答辩视频须全程录像备存。请各答辩小组自行选择录屏工具,对每场答辩过程进行录像备存。
3、对于已经返校学生,各答辩小组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远程或者现场答辩。
二、 答辩过程时间要求
答辩包括学生自述、教师提问和学生回答等环节。学生自述5-8分钟,其中阐述自己的主要工作不少于3分钟;教师提问及学生回答时间8-12分钟。
三、 答辩评分及评定
1、对学生答辩评分和评定要本着公平、公正原则。同一答辩小组要同一标准,按照学生的实际水平客观的进行评分和评定。
2、小组答辩,每一小组90分及以上的人数不超过答辩小组人数的20%,80分及以上的人数不超过65%。
3、差辩。如答辩学生在答辩过程中“答辩时概念不清,对主要问题回答不正确” 或者发现学生“设计中有原则性重大错误或基本没有完成任务”,“弄虚作假,有抄袭行为”,应进行大组答辩。最后一次的答辩评定结果为答辩成绩。
4、推优,答辩成绩90分以上的学生可以推优,推优学生须参加大组答辩,最后一次的答辩评定结果为答辩成绩。
四、第二次答辩时间
按学校文件,今年确有特殊原因完成不了的毕业设计(论文)的,安排在后续批次进行,即7月批次。7月批次完成的毕业设计(论文)时间安排:7月1日前进行论文自由检测和正式检测,7月8日前完成答辩,7月10日前提交成绩。
电气学院
2020年5月18日